心理學意到沒有,我們很多人有一個異常鮮明的特點,那就無論走到哪里,總喜歡“講理”,不可否認,講理很重要,可是過分注重講理,它沒有一個固定的衡量標準。
常常是張三有張三的理,李四有李四的理。很關鍵的一點,無論張三還是李四,站在他們各自的立場上看問題,他們的“理”都能講得通。因此,大家立場不同,彼此的“理”也自然會有所不同,不存在“誰對誰錯,誰高誰低”的問題。
如果你硬要趕鴨子上架生生地分出高低長短,唯一的辦法就是“戰爭“。簡而言之,就是”比厲害”,誰更厲害誰勝出。
話說到這里,沒錯,這樣的人和這樣的場面你一定不會陌生。可殘酷的現實是,那些無比信奉“有理走遍天下”的人,那些動不動就要和別人講理,甚至“講理”的人,往往人緣極差,讓人唯恐避之不及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所謂“刺兒頭”。
從某種意義上講,這些人也是不折不扣的可憐人。他們看似從不吃虧,通過拼命講理為自己爭得不少利益,但這種利益與其說是他們通過“理”“講”回來的,不如說是他們通過“一哭二鬧三上吊”的作風“賴”回來的。別人讓著他們,不是覺得他們占了理,而是實在不堪其煩一一與其和你糾纏不清,不如“惹不起,躲得起”。也就是說,他們既贏了利,也輸了利。雖然贏得了蠅頭小利,卻也徹底了自己的人格招牌,毀了自己的人脈資源,讓所有人對他們退避三舍,失去了無數爭取更大利益的機會。這種丟西瓜檢芝麻的行為,所謂“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”,說的應該就是這種人。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,即便是鬧上法庭,許多案件也很難分出高低長短,最終只能以“庭外和解”了事。因此說,有些人講理”這個壞毛病一定要改一改。這個世界上沒有那么多的理好講,有些理還真的不一定說得清。在溝通的時候,與其無休無止地“對與不對”,讓自己和他人都痛苦不堪、疲憊不已,不如將大部分精力放在“爽與不爽”上面更實惠、更靠譜、更有利于解決問題,局面就能都然開朗,許多死結便自行解開了。如此互利共慧的美事,何樂而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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