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(2017年已取消)
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資格認證。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鑒定分三個等級:心理咨詢員(國家職業資格三級),心理咨詢師(國家職業資格二級),高級心理咨詢師(國家職業資格一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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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報考條件(2017年已取消)
二級心理咨詢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1、具有心理學、教育學、醫學專業博士學位者;2、具有心理學、教育學、醫學專業碩士學位,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者;3、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,連續從事心理咨詢滿3年,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者;4、具有心理學、教育學、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,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,連續從事心理咨詢滿3年者。 -
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考試時間(2017年已取消)
一年兩次、分別是5月和11月 -
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考試內容(2017年已取消)
考試分為三個部分:基礎知識、技能操作和綜合評審。基礎知識和技能操作均為全國統一書面閉卷考試,采用百分制,60分為及格。綜合評審為論文撰寫及口頭答辯形式,考生必須提交兩篇文章,包括案例報告一篇(必選),個人成長分析報告或研究報告一篇(二選一)。三個部分及格可獲得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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